2020-11-16 14:0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西发布

迁西发布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测15日起我市地面湿度逐渐升高,且受风向辐合影响,污染物累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自2020年10月19日15时至21日12时,全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坚决落实《迁西县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关于进一步加严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的补充通知》。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迁西县人民政府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洗煤厂(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2、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相关条款。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3、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栗乡街道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对纳入河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县生态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18个生态环保督查组要对全县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严格做到“处罚、移交、行拘、问责、曝光”五个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于每日9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和督导检查情况报送县大气办(邮箱qxxdqb@163.com)。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县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指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

编辑: 许云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