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唐山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如何申请”的问题。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建东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表示,10月17日起,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在2020年4月28日(含)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具报废回收证明的(以开具报废回收证明之日为准),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可以申请适当补贴。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请问唐山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如何申请?
市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建东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的回复:
即日起,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在2020年4月28日(含)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具报废回收证明的(以开具报废回收证明之日为准),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可以申请适当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1.经公安部门核实,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含)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3〕第12号)中规定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2.车辆所有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的;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4.因自然原因灭失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5.车主或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补贴业务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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