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建议市区内全部道路限行四轮电动车。唐山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建东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表示,唐山交警支队将持续组织开展对全市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除新华道、建设路、北新道、长宁道、站前路等严管路段,对四轮代步车在其他市政道路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罚。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老年四轮电动车已经严重威胁行车安全,而且全部无证无牌,在机动车道行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按照交通法应该不允许上路,为什么不给予查处?建议市区内全部道路限行。
唐山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建东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的回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针对您所提到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规范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禁止电动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9号)要求,交警支队在市中心区部署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11月份我支队分别于13日、20日、27日组织专项统一行动,处罚低速电动车走禁行36起,罚款3600元,扣分108分,査扣车辆14辆。
目前此项工作已纳入我支队考核,将持续组织开展对全市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除新华道、建设路、北新道、长宁道、站前路等严管路段,对四轮老年代步车在其他市政道路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