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 19:12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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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的钱月底就不给了?权威答复来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城镇居民医保卡账户余额使用的问题。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医保卡里的钱”属于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是当年的门诊报销额度,不是个人账户,不能用于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相关物品。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现在好多人都在说居民医保卡里的钱赶紧去买药花掉,到月底这个钱就不给了,不能再使用了!我们要怎么做?居民医保卡里的钱都是哪方面的钱转到里面的,包括门诊报销的费用吗?哪种情况我们才能使用里面的钱?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您反映的“医保卡里的钱”属于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是当年的门诊报销额度,不是个人账户,不能用于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相关物品,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待遇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并不是全额支付,每个参保居民当年有50元的统筹基金支付额度用于支付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0%,当年的支付额度用完后,按本人累计支付额度支付,不设支付比例;本人无累计支付额度或累计支付额度用完的,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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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杜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