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18:10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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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空档期医保如何办理?医保局局长答复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企业职工辞职后无业空档期医保的问题。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详细解释。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企业职工辞职后,新单位为事业单位但未能完美衔接出现无业空档期,这段时间的医保该如何处理?如果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您好!您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新单位就业前,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医保。根据《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停保或断保后,续保时可补缴停保或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3个月内办理职工医保续保手续的,补缴停保或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停保或断保期间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可予以支付;停保或断保超过3个月的,续保后无论是否补缴停保或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停保或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均不予支付,从续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按照补缴时实行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执行,补缴后一次性划拨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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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