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21:4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客户端

房屋继承必须要公证?权威答复来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房屋继承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韦远东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详细解释。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有套老房子需要走继承手续,国家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继承无纠纷不需要公证,为什么路北区要求必须公证,不去做公证就不能继承房产,盼答复。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韦远东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我局已收悉!

  不动产登记为依申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继承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经查验或询问,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从快从速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编辑: 许云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