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人事档案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一致,退休时间以哪个为准的问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升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详细解释。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人事档案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一致,退休时间以哪个为准?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升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