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生育津贴为什么一个月一发到单位的问题。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产假具体多少天?打电话问咨询人力资源部和计划生育部都没有给出确切的回答。生育津贴为什么一个月一发到公司账户而不直接发到个人手中?公司如果扣下,该怎么处理?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属于下列情况的,增加生育津贴:
(一)剖宫产、人工干预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2天生育津贴;
(四)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施行输卵管结扎的,增加10天生育津贴。
关于您反映的津贴打给单位的问题,根据《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且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从生育保险津贴中代扣代缴,故生育津贴需要打给单位。
如公司扣发,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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