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21:16:54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企业职工身故后如何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企业职工身故后如何取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问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升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详细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家里老人在退休后一年多就病故了,是不是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升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一、关于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残废后丧葬费的抚恤金标准》,冀人社字[2012]203号,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个月基本养老金(若低于上年度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按上年度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发放,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上年度省平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二、根据冀劳[1998]66《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40条,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有余额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一次性支付单》,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之和)。

三、所需材料:单位凭死亡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离退休人员一次性丧葬、救济结算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咨询电话:12333、280612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编辑: 穆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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