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5:52:0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为啥不是抵押给银行?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不动产权证上标注的抵押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甄贵福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详细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们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新城澜樾府小区住房,不动产权证上标注房屋抵押给了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请问为什么不是抵押给银行呢?这个公司是干嘛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甄贵福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是由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投资机构唐山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独资控股的国有担保公司。2017年我中心(甲方)与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个人住房贷款保证担保合作协议,甲方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协议第二条明确“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同时,借款人(购房人)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即借款人(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所购住房抵押给唐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另外,当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抵押相应解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编辑: 罗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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