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甄贵福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您好,我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均还清,其中一套房已经卖出,现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请问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甄贵福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款之规定,职工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因此,您这种情况不能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有其它问题,可拔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29,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