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医保报销比例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市里普通肺结核以及耐药肺结核在城乡居民、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保中,门诊和住院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您好!您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分为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普通肺结核和耐药肺结核均未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涉及不到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我市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自然年度。
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次100元,在职支付比例93%,退休支付比例96%;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200元,在职支付比例93%,退休支付比例96%;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500元,在职支付比例90%,退休支付比例9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900元,在职支付比例85%,退休支付比例88%(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在上述规定基础上每次降低100元,直至为零。
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服用医疗保险范围内中药饮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但与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累加后,总体支付比例不超过98%)。
我市居民医疗保险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30万元,其他参保居民每人15万元。
报销比例: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60%;二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其他一级及以下200元,报销比例90%;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报销的为医保范围内费用),自2017年起连续参保满五年后,第六年起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上调五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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