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滦州市紧紧围绕省、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纳民意、汇聚民智、维护民利,切实将电视网络问政工作做实做细。自网络问政开办以来,收集网络留言340件,已回复330件,已办结330件,规定时限内办结率100%。
一、高规格推动。在组织架构上,建立健全了高规格的组织体系,电视网络问政工作由滦州市委副书记、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管,纠风办主任具体抓,明确专人盯办,确保电视网络问政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在审核报批上,每期电视问政从题目确定、预案审签到组织实施,全部呈报滦州市委书记把关,预案一经确定,纠风办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录制“问政滦州”节目。今年3月,市纠风办领导到滦州指导录制首期“电视问政”节目,并于当日在电视台播放,实现了既录既播。在资金保障上,协调财政部门就“电视问政”和社情民意工作拨付了专项资金,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高效率办理。一是建章立制。在唐山市纠风办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制定了滦州市《“问政唐山”交办件办理工作流程》、《“问政唐山”网民留言督办通知单》和《“问政唐山”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周台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明确时限。按留言类别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具体实行了“135”工作法,即:要求各办理单位在接到市纠风办《问政唐山网民留言督办通知单》后,1日内(以交办后工作日计算)了解情况、反馈案件受理情况;咨询求助、意见建议类交办件,办理单位3日内向市纠风办上报办理意见;投诉举报类交办件,办理单位5日内向市纠风办上报办理意见;对确需延时办结的,由办理单位向市纠风办提交书面申请,但总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不属于我市受理范围或出现职责不清的交办件,2日内向唐山市纠风办提出书面申请,以确认事项归属,确保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三是规范流程。要求各办理单位对群众留言办理后要在第一时间形成答复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报送市纠风办,通过“问政唐山”平台提交上级审核后公开答复。对不能对外公开的,由办理单位提出不公开的理由和依据,并按程序报请上级审核后答复。
三、高标准督办。一是注重工作引导。每周形成滦州市《问政唐山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周台账》,具体包括交办件数量、责任单位、工作进展、办理结果等内容,呈报市委书记和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阅示,最大限度争取市委主要领导支持。二是注重合力攻坚。将电视网络问政工作与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会风会纪督导、省市纠风案件办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做到同步谋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对逾期群众留言未答复的单位,市纠风办以电话督办、下发督办函等形式督办;对答复中承诺时限但逾期未办结的单位,进行警示约谈或在全市通报批评。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密切与组织部门沟通,将社情民意和作风评议作为定性指标,在全市镇街、市直单位和园区三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指标考核体系》中分别占50分。通过增加考核权重,激发各承办单位主动作为、务实担当的工作活力,不断提高问政问题的答复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将电视网络问政工作打造成为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的服务平台,成为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成为践行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为滦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