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13:16:04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慢性病怎么申报?答复来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慢性病申报及待遇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详细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请问,申报慢性病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申请下来以后如何享受慢性病待遇?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原则上需提供 2 年以内二级公立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加盖病案室公章的住院确诊病历复印件一份(有其他规定的情况除外)和社会保障卡(核实身份后当即退还),填写《唐山市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市本级参保人员向市医疗保障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鉴定,原则上由病历所属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受理申请。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后,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唐山医保”APP开药,报销范围内医保统筹支付,每次门诊携药量可为 1 至 3 个月,具体携药量根据接诊医师指导结合患者实际情况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 罗旭辉
热点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