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问题。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黄玉刚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您好,我们夫妻都是农村户口,育有一女,现7岁。请问现在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如果办理的话以后还能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吗?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黄玉刚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子女于2015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女方年龄未满四十九周岁的,可以申请办理《光荣证》。
(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再生育的;
(三)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再婚的;
(五)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做出结论的。
根据河北省正式发布新修正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办理独生子女证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也可以登录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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