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高新区农村户口是否能申请公租房的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庞秋原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高新区农村户口,离异,女,有社保,能申请公租房吗?谢谢!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庞秋原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按照《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唐住建发〔2019〕212号)文件,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户籍、收入等情况,公租房保障分为四类。
1.具有市中心区城镇户籍,满足住房条件的以下家庭,对应给予公租房保障:
①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户籍满3年,属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给予公租房一类保障;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中心区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0.5倍的,给予公租房二类保障;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中心区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的,给予公租房三类保障。
离异三年以上或者丧偶人员、满35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按家庭对待。
②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有户籍、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中心区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给予公租房四类保障。
满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地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离异或者丧偶人员、满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按家庭对待。
2.无市中心区城镇户籍,满足住房条件,且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中心区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家庭或人员,给予公租房四类保障:
①新就业大学生:需持有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地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持有全日制大学院校毕业证(按第一学历掌握)、毕业未满3年;
②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需持有居住证、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地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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