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始终把打造便民、利民、惠民医保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今年以来,扎实开展学党史、办实事,结合群众问政意见反馈,先后推出多项为民办实事举措,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坚持精准施策,提高保障水平。针对门诊慢(特)病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多的情况,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从今年4月1日起,实行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减半措施,职工医保每人每年由780元减少到390 元,居民医保由每人每年960元减少到480元,惠及参保群众30万人。针对部分患者行动不便和疫情防控需要,实行门诊特殊疾病长处方政策,在保证医疗安全、规范患者用药基础上,除内脏移植术后、冠心病(支架、搭桥)每次门诊携药量为1个月外,其他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每次门诊携药量调整为1至3个月,让患者少跑腿、少接触。针对门诊慢(特)病认定难问题,推行患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新模式,缩短了待遇认定时限,使患者更加快速便捷享受待遇,已有20551名患者通过网上申报认定。
二、围绕便捷高效,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有序扩大医保电子凭证覆盖范围,使用人员由城镇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使用场景由药店扩大到医院,实现了从实体卡到“掌上行”的转变,使用更加快捷,应用更加丰富。扎实推进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全市开通医疗机构达到143家,其中,10家三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开通,外地参保人在我市就医报销更加便捷。全面推行省内无异地,省内住院、门诊、药店购药“一站式”结算,享受同城待遇。
三、坚持需求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工作中坚持访民情、解民意,把群众反应作为第一信号,及时解决群众通过“问政唐山”等渠道反应的问题。根据群众建议,市医保局下发通知,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诊疗项目和试剂费用可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针对群众反映,医保信息平台切换后,因防护口罩类耗材没有国家统一编码,造成不能医保刷卡支付,我局专题例会,研究解决方案,启用临时通用码,并组织技术力量对系统修改调试、程序测试,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为确保疫情期间我市长期异地就医人员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及时出台措施,暂时取消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6个月内不能变更备案状态的限制,相关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进行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备案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