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5 10:30:5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婚前所购房产婚后加爱人名字如何办理?答复来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婚前所购房产婚后加爱人名字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冀桂梅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2016年本人结婚前在路北区骏安园小区以公积金贷款形式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本2021年后半年才下来。现在我想在房本上加上我媳妇的名字,请问如何办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冀桂梅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不动产,可通过赠予方式进行所有权转移。办理登记业务要件有: 1.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2. 不动产权证书;3.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4. 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房屋有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套,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套。

疫情期间办理程序如下:

1. 实名制网上预约:微信公众号关注“唐山市行政审批局”,预约“缴税+办证”业务。上传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必须留存当事人电话号码;预约成功后系统提示办理业务窗口。

2. 凭手机预约成功界面到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5号业务大厅(当日有效)等待窗口呼叫。

3.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4. 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持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到自助打证机打印。

因不动产登记遵循依申请登记原则,具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依据业主或开发单位提出申请登记时间,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后,我们将从快从速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编辑: 刘威
热点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