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新闻发布会现场。孙敬兰 摄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敬兰)3月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杨开忠,唐山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主任刘进高、唐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处长姚剑光,就我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实录如下:
公路通,则产业兴。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76万公里,实现了建制村通硬化公路率100%、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具备通客车条件乡村开通农村客车率100%,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三农”发展、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和重要助推器。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实施“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坚持高质量发展,优化路网结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全年计划建设改造农村公路765公里,其中建设任务较大的县(市、区)为丰润区(190公里)、迁安市(100公里)、丰南区(84.7公里)等;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8座,重点工程包括遵化市沙石峪西桥维修加固工程、迁安市大水峪中桥新建工程、迁西县潘丈子桥改建工程等。全年预计完成投资9.6亿元。
一、强化组织,形成合力,确保“建”好农村公路。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加强统筹指导;各县(市、区)也将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在项目资金筹措、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全力推进本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市县两级协同配合,形成“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
二、健全机制,加强监督,确保“管”好农村公路。持续深化完善农村公路路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指导各级路长办公室正常运转。加强监督考核,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各级路长日常工作机构,设置路长制信息公示牌,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的路长组织体系。
三、规范管理,加大投入,确保“护”好农村公路。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行一支管养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规范化建设。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推进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在农村公路列养率100%的基础上,稳步提升优良中等路比例。
四、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确保“运营”好农村公路。指导推动玉田县、乐亭县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县创建,优化公交线网,提升公交通达深度和服务质量,到2022年底,全市县城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100%。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乡村融合发展,按需完善沿线服务设施和应急设施,打造美丽农村路100公里。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细化营业点、营运车辆、人员、线路安排,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记者提问】
记者:农村公路作为公益性基础设施,点多面广,建设难度大,在建设资金方面如何筹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刘进高:今年1月1日施行的《河北省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项目投资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筹措。农村公路是国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乡村基层一级交通节点的毛细血管,直接关系千家万户。交通运输部门担负着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的职责,我局将从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出发,认真研究行业政策,加大项目跑办力度,努力争取省部级“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我市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今年计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低于2亿元。同时,全系统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的技术服务,指导全市县、乡、村级农村公路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实现任务目标。
记者:玉田县、乐亭县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以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成功创建呢?
姚剑光:玉田县、乐亭县将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县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组织领导下,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通、发改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级层面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调度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二是落实资金保障。两地以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经向省级部门努力争取,目前已获补助资金共计约2900万元。三是科学合理规划。两地立足发展实际编制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涵盖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信息化发展等内容,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全面推进城市、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城乡客运服务的一体化建设。同时,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发挥行业作用,积极与省相关部门对接跑办,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为试点县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及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