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0 08:57:4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买房组合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买房组合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甄贵福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最近买房办理了组合贷,想支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到个人银行卡便于还款使用,请问如何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甄贵福答复如下:

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按年还贷额提取职工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首次提取时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卡、与购房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资料、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期间的还款明细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等资料,到我市任一网点(贷款中心除外)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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