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2 10:45:43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唐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网友:公积金贷款还清前,不受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向相关部门咨询通过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能否提取公积金的问题。11月30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甄贵福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表示,有未结清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该套住房贷款还清前,不受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待该套住房贷款还清后,可继续使用尚未还清的其他购房贷款手续申请提取。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本人购买的第二套住房是纯商业贷款,已经还款一年以上了。能否开始每年提取公积金?需要怎么办理?去哪儿办理?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甄贵福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

经与您沟通,目前您有未结清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该套住房贷款还清前,不受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待该套住房贷款还清后,可继续使用尚未还清的其他购房贷款手续申请提取。首次办理我市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时,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公积金卡、与购房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资料、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期间的还款明细等相关资料,就近到我市任一网点(贷款中心除外)办理提取业务。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0315)-12345转公积金专席,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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