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客户端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投诉商铺收取停暖费和超面积收费的问题。丰润区委书记徐民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个人底商,因不需要供暖,但国能热力公司以区供热领导小组批准名义收取停暖费用,即在不供暖情况下收取1300元左右停暖费用,且停暖费用收取面积超出房产证书10余平方米,属于变相收费!
丰润区委书记徐民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经查,根据《唐山市物价局关于热力出厂、销售价格的通知》(唐价价管字(2011)21号)第二点第2条:“收取容量备用和热力损失费。对非居民用户申请临时停暖的,按热费的20%收取”。符合规定,不属于乱收费。根据《唐山市建设局关于执行新热费标准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说明》([2005]147号)第二点:“公建单位采暖热费按照建筑折合面积收取,单层建筑,层高在3米以下的加一倍,在3米以上的按实有建筑面积×(超高数×0.333+2)公式计算”。若反映人对收费面积有异议,可拨打热力客服电话5158677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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