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31 09:42:5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咨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建东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2022年9月发生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治疗完毕后到保险公司理赔,肇事者以不在本地为由,不在保险公司理赔协议上签字,导致赔偿款不能发放。请问怎么申请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理赔通知单强制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市公安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邱建东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当事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以下三种方式:1. 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 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3.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双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

如您所述情况,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双方当事人没有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对方不配合的话,只有争取对方配合。如果对方确实不配合,您只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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