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咨询公办普通高中收取学费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2008年唐山已经公布免除高中学费了,为什么现在又收呢?
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关于高中收取学费问题,2019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19〕28号)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为落实省政府要求,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转发了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收取学费的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19〕63号)通知,我市从2019年秋季起开始收取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同时,2008年4月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唐山市高中免费教育实施方案》(唐政办函〔2008〕89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