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09:08:38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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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执法公示率100%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法制建设成果新闻发布会。孙敬兰 摄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敬兰)3月2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顾俊旺,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荣媛媛,就唐山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成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9、2021年度被省政府确定为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2022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首批行政执法先进集体。2021年,牵头起草完成《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入选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填补了全国市级层面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立法空白,为此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高点站位,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力

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年组织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建立责任清单,强化督促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每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细。市应急管理局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2019年、2021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排名第一。2022年,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实现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二、勇于争先创优,法治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法制审核,坚持“有案必审”,近三年来共审查案件60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诉讼败诉案件;强化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率100%;大力推进执法公开,公示率100%。率先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实现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全覆盖,《安全生产法》修订后,率先在全国制定新标准,被《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刊发报道。将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坚持每月通报,彰先策后。每年组织案卷评查,促进全系统执法质量提高。近年来,在全市案卷评查活动中,应急管理系统案卷全部为优秀,占优秀卷总数的71%,平均分全市第一。

三、强化宣传教育,应急管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每年安排10万余元资金用于普法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国家、省“测测你的安全力”、“一路向前”安全知识答题活动并分获全国第二、全省第一。积极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排名全省第一,获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业务能力大培训大提升活动,累计开展培训24期,持续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能力。每年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开展各种法律知识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2022年全市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中,市应急管理局112名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和新增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100%。

【记者提问】

记者: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荣媛媛:2022年以来,我局在着力在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实现了案件法制审核率100%,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率100%,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100%。

一是及时修订制度。2021年,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修订,将“三项制度”由政策要求上升为法律规定,为抓好贯彻落实,我局及时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实际,结合“三项制度”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执法决定公示的期限和方式、法制审核的报审程序、音像记录的重点环节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再明确、再规范,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立法精神,重新定位“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在领导干部学法、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等活动中加强对“三项制度”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加深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2022年2月份,组织全系统开展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重点对“三项制度”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为检验“三项制度”的执行效果,去年7月份,我局成立4个考核评查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分赴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集程序履行、法律适用、裁量选择等多个方面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音像记录不规范、法制审核不到位、公示不及时等问题12项,全部印发通报督促整改,促进“三项制度”的不断完善。

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运行。

记者:2022年,我市出台了《唐山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您能简要介绍一下相关的工作情况吗?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荣媛媛: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发布,其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增加了危险作业,这是国家首次将未发生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行为入刑,体现了国家打击事前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的决心。为了将这一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去年10月,我局会同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不仅对四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的主要罪名、日常执法和事故调查中的具体衔接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并且就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确保《办法》落实落细,今年2月17日,我局会同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市级层面首次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唐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就指导下级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加强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研判等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共同抓好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落实。

编辑: 孙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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