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5 15:35:38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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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问题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本人2021年5月8日出工伤,2022年8月4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6级伤残。企业为我参保了工伤保险,至今企业没有给我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1.个人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如我提出辞职,我个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吗?2.如果个人不能申请,企业一直拖延申报如何解决?3.企业有无申报最长期限?4.本人月工资约6500元,企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3700元、3800元,工伤保险基金是按照6500元标准*16个月支付伤残补助金,还是按3700元、3800元支付伤残补助金?

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反映人您好,……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关于个人能否申请补助金问题,个人无法申请补助,应由单位协助申请。从2023年1月开始,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无需单位或个人向社保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全部由单位从网报端上报后社保才能审核。关于企业一直拖延申报问题,建议您通过仲裁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编辑: 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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