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阶段性成果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孙敬兰 摄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敬兰)5月30日上午,唐山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雁军,市普查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预案管理和救灾物资处处长蔚超,就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阶段性成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聚焦重点任务,创新思路举措,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化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防震减灾等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防减救灾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积极开展行业部门会商研判,发布阶段性预警信息,提出防灾减灾相关举措。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严格落实“人头对人头”和防汛抗旱“叫应”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有效应对历次强降雨天气。今年全市已组织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培训演练217场次、参与人员8365人次。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防控扑救责任及各类林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针对春季森林防火特点,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等专项行动,确保了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全面提升抵御地震灾害的防范能力,今年以来,完成了5次2.0级以上地震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我市已组织修订完成市本级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36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目前全市除市、县两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外,共有森林灭火专业救援队伍、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地震与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等5类应急救援队伍94支、总计3318人;市、县两级共储备各类应急及救灾物资70余个品种,总价值超过3639.4万元。近年来全国首部防灾减灾救灾地方性综合法规《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正式施行,在建立基层综合信息员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域外自然灾害援助、完善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等方面,提出了“唐山方案”,为我市防灾减灾救灾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重大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按照国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了调查工作,完成44393条数据的入库工作(清查数据12461条、调查新增数据31932条),其中承载体数据6330条、涉及减灾能力27338条、涉及历史灾害数据10725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83处,建设面积共计约844.6万平方米,可安置约163.4万人紧急避险,达到满足15%城市人口紧急避险的建设标准;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6个,全部实现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减灾设施和装备、有宣传教育培训、有减灾档案等内容;占地37.3亩、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的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基地正在建设中,该物资储备基地主要用于储备救灾、防疫、防汛抗旱等应急物资。
四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全市在“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中,累计组织防灾减灾宣传活动7365场,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紧急疏散演练活动3.4万余场,悬挂张贴标语625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738万余份,发送公益短信3.69亿余条,超过37.5万人参加了基本技能公众体验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记者提问】
记者:唐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已按国家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将对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什么促进作用?下一步在哪些方面需要加强?
市普查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预案管理和救灾物资处处长蔚超:2020年起,我市开展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市县两级均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有调查任务的有关行业部门均与技术支撑单位签订合同,并聘请行业专家参与,全力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完成应急系统清查、调查及市级质检核查任务,共计44393条数据录入风险普查系统。2022年,先后通过省普查办及国务院普查办质检核查;配合省普查办核实评估与区划工作相关存疑数据,并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对省普查办编制的煤矿与非煤矿山、历史灾害、减灾能力及综合评估区划等四大类15项成果报告进行了审核,核心报告报市政府审核通过。
通过开展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建立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了分区域、分类型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健全了风险评估与灾害防治区划等技术方法体系。相关普查成果将为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包括应急指挥、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监测预警、物资调配、灾情评估等)、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提供基础科技支撑,也将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记者:唐山市防灾减灾工作点多面广,社区(含农村)作为基础防灾减灾单元,全市如何开展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预案管理和救灾物资处处长蔚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唐视察调研时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要求,2023年1月2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武卫东同志到我局调研,就推动社区(含村庄)防灾减灾救灾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提出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对标深圳市《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指南》创建综合减灾社区”工作要求,市减灾办经专题研讨,遵循“试点带动、分类示范、全面铺开”的原则,起草完成了《唐山市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于3月27日以市减灾委名义正式印发。
我市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推动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2处达到“十有”要求的综合减灾社区。二是分类创建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试点创建工作基础上接续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山区、平原、沿海三个主要类型打造市级综合减灾社区示范典型,到2025年底,全市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覆盖率力争达到30%。三是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30年12月)。全市所有社区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继而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打造一批符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的示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