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如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亲情账户共济功能。对此,市医疗保障局回复表示,个人账户亲情账户使用时,需注意共济功能只限于河北省内使用以及绑定时间必须早于就医时间等多个事项。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的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了孩子的社保卡,请问如何使用?去北京看病可以用吗?孩子可以用我的医保统筹金吗?
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公众号后进入个人网厅,使用个人网厅账号登录。如果没有账号,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进行实名认证后,在首页业务办理中选择“个人账户共济管理”,完成“添加我的亲属”业务。
个人账户亲情账户使用须知:
1.唐山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亲情账户共济功能只限于河北省内使用。
2.绑定时间必须早于就医时间(亲情账户授权时间)。
3.唐山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亲情账户绑定只限唐山市本地正常参保人员之间,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之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之间。
4.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之间绑定后,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清零后,再次就医购药时可使用亲情账户资金支付。
5.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绑定家庭成员后,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只需提供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6.医保住院患者使用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出院结算时,必须在患者入院前绑定授权,也就是说在绑定后入院才有效。
7.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仅限于个人账户(亲情账户)资金,不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