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您好!我想问问如何认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我目前在路南区有一套房用的商贷,在未结清情况下,在南堡开发区再购买一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属于一套房还是二套房?
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回复:房屋套数认定的问题,公积金贷款是既“认房”又“认贷”的,拟贷款人名下有未还清的商业贷款,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二套房,执行年利率:1至5年为3.025%,6至30年为3.575%;如拟贷款人已婚,婚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需要一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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