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 06:59:1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唐山城乡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病人患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已办理慢特病卡,想使用利妥昔单抗治疗,请问城乡居民医保在门诊买药和住院使用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市医疗保障局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

按照《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唐政发〔2022〕2号)规定,参保居民住院期间发生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诊疗项目费用先行自付10%,乙类药品费用先行自付5%。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次100元;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7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1200元。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90%,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 门诊慢(特)病分为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待遇支付方式采取非限额、累计限额、单独限额和特殊限额病种管理办法。起付标准为每人每个自然年度480元。恶性肿瘤属于非限额病种,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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