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使用商贷在路南区购买了一套房,目前未结清贷款,如果在南堡开发区用公积金再购买一套房,请问算二套房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公积金贷款既“认房”又“认贷”,拟贷款人名下有未还清的商业贷款,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二套房,现阶段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是不同的,二套房执行年利率1至5年为3.025%,6至30年为3.575%。如拟贷款人已婚,婚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是一同核算的。实际贷款额度受到偿还能力等条件的影响,可以在公积金公众号上进行实际贷款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