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有个体手续且已经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出租车可以不靠挂出租车公司吗?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
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明确提出,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经营者证照及车辆上标明出租公司是规范行业管理、实施信息化出租汽车信息数据统计、提高行业监督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系统录入、数据查询、营运证打印、车辆审验、行业统计等方面均要按照公司化进行管理,与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权性质、经济类型无关。行业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查看出租车道路运输证(营运证)注明的公司名称,对有违章行为的车辆,通知所属公司,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