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2021年10月左右购买的改善性住房,原来的老房子2023年6月卖出,请问可以退税吗?
丰润区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2021年10月左右购买的改善性住房,原来的老房子2023年6月卖出,请问可以退税吗?
丰润区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