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请问新房如果10月份交付,那么当年的取暖费是必须缴纳吗?
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回复:根据《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纳入城市热网的新建建筑供热设施第一采暖期应进行整体运转、调试,热费由建设单位整体缴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