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买了新建商品房,如果该房10月份交付,请问当年的取暖费如何缴纳?
唐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
根据《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纳入城市热网的新建建筑供热设施第一采暖期应进行整体运转、调试,热费由建设单位整体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