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滦州市小学现在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现在滦州市是否有这项服务收费,是就滦州市收还是唐山别的地方也收?教育局有这项政策吗?
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回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财[2022]6号)和唐山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的通知》(唐教财[2022]11号)精神, 滦州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滦教字[2022]118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科学合理引导学生的原则,课后服务开展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两个时段。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5元,每天收费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按实际服务天数据实收取。滦州市本学年继续执行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同时唐山市各县区也在执行上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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