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商品房交付时间因疫情顺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
为减少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停工引起的施工合同纠纷和商品房交付纠纷,我局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和2022年5月27日发布《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停工天数的通知》,分别明确疫情导致停工天数为60天和70天、施工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期相应顺延60天和70天。其通知内容分别适用于2020年5月28日和2022年5月30日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