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请问,唐山市有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规定吗?
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回复: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目前我市无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