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于9月申报了人才生活补贴并通过的“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询问,补贴何时可以发放。12月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表示,在青年人才奖补的发放工作中,已将市财政负担的部分发放至区财政相关部门,然后发放给个人。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于9月申报的人才生活补贴,当时已经通过,请问补贴何时发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财政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唐财社〔2022〕88号)规定,“市辖区(含乐亭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其他单位引进人才所需资金市与区(含乐亭县)财政按1:1比例分担”。
在青年人才奖补的发放工作中,已将市财政负担的部分发放至区财政相关部门,然后发放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