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否有明确规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如下: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的护理照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