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2023年考上了市直事业单位,请问硕士研究生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的有效期如何界定?是从2023年到2028年,还是从发布政策时的2021年到2026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唐发〔2021〕26号)精神,制定《唐山市青年人才奖补实施细则》。对于新全职引进来唐的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 入职企业(含社会办医、社会办学等)发放标准:生活补贴:按照1500元/月标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来唐之日起发放60个月(五年)。购房补贴:入职5年内在唐山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并落户,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与10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2.入职其他单位发放标准:生活补贴:在唐山落户的,给与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购房补贴:入职5年内在唐山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并落户,一次性给与10万元购房补贴(不限首套,此政策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
硕士申请购房补贴在政策有效期五年内,起始日期从政策出台日期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