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看到公积金提取政策变更里有一项直系亲属大病可提取,请问具体条件是什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按照《中心关于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要求,职工本人或配偶因病年度医保统筹支付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且因统筹自付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办理大病提取业务。职工应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医学诊断证明、医疗住院收费票据、身份证、结婚证、公积金卡,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需间隔满3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