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异地医院开的针剂(手续齐全),唐山医疗机构不予注射,请问有没有法规依据?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如下: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章药剂管理、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异地医院开的针剂(手续齐全),唐山医疗机构不予注射,请问有没有法规依据?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如下: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章药剂管理、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