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的问题:
电工操作证丢失,在国家安全生产公众号上可以查到,请问如何补办?
市应急管理局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