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2024年4月购入一套房产,两个月后卖了一套之前的老房子,请问可以进行退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路北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21号、2023年28号,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文件中是先卖后买,您是先买后卖,不符合文件规定,不能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