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房产契税政策调整的相关事宜。丰润区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表示,2024年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调整均做出了详细规定。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在丰润区买的房子,最近契税政策调整,是否12月1日开始执行?2024年11月以前买的房子该怎样缴纳契税?
丰润区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
2024年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