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本人是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唐山有商业住房贷款,请问能否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根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恢复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适用范围本通知所称的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市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且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与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市缴存职工,才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目前,天津缴存职工暂时无法申请商转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