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市内各大医院及社区医院门诊看病,年度报销限额是多少?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内按50%比例报销;连续参保1—5年个人门诊年度统筹最高支付限额50元,5—9年限额80元,10—20年限额110元,20年以上限额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