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2 06:35:0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问政唐山丨生育子女哪年开始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费?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是市直事业单位在编职工,2024年11月生的孩子,看到别的同事工资表里有独生子女费一项,问单位我是不是也应该有,单位说得有独生子女证才能有这笔钱,但是我问了卫健委,已经不办独生子女证了。请问我是否能领取独生子女费?

路北区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此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故2016年以后生育的子女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相关政策。

编辑: 刘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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