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可以自行调整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根据冀建法改〔2024〕3 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 5%, 最高不得超过 12%。缴存单位可以在 5%至 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